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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非即时支付服务指南
作者:县人社局 时间:2018-08-24 10:30 阅读:4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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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二、适用范围:

  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员

  三、受理地点:

  潢川县三环路新农合服务大厅(新农保管理中心),潢川县金穗路中国农业银行一楼(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四、受理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人员

  五、申报材料: 费用发票、住院费用总明细清单、出院证、诊断证明、住院病历,患者本人的社保(医保)卡和农行卡复印件,外转人员还需《转诊转院审批表》

  六、工作流程:(附后)

  七、公开时限:保持长期公开

  现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八、 是否收费:否

  收费标准及依据:

  九、联系电话: 0376-3183009(新农合管理中心) 0376-3978559(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中心)

  十、监督电话:0376-3987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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