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非即时支付服务指南
作者:县人社局
时间:2018-08-24 10:30
阅读:6319
一、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二、适用范围:
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员
三、受理地点:
潢川县三环路新农合服务大厅(新农保管理中心),潢川县金穗路中国农业银行一楼(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四、受理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人员
五、申报材料: 费用发票、住院费用总明细清单、出院证、诊断证明、住院病历,患者本人的社保(医保)卡和农行卡复印件,外转人员还需《转诊转院审批表》
六、工作流程:(附后)
七、公开时限:保持长期公开
现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八、 是否收费:否
收费标准及依据:
九、联系电话: 0376-3183009(新农合管理中心) 0376-3978559(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中心)
十、监督电话:0376-3987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