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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第二人民医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的通知
作者:本站 时间:2020-06-20 09:19 阅读:1614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客观理性对待当前的疫情防控形势,根据国家、省、市、县各级相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我院将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事项落实如下:

一、 加强预检分诊管理

预检分诊设置规范,对就诊人员进行初筛登记、合理引导就医、及时发现传染病风险、有效利用医疗资源、提高工作效率。鉴于本县开展对530日北京返潢人员于617日进行核酸检测工作,即日起对境外、北京及风险地区返潢就诊人员要严格测量体温、查看核酸检测报告和健康绿码并及时登记管理。经预检分诊符合疑似标准的患者,应按照潢卫〔202027号文件要求做好发热患者专车运转来院就诊及陪同人员需请认真填写流行病学调查承诺书,保证客观,真实,抗击疫情,人人有责!

二、 病例报告要求

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轻症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责任报告人(首诊医务人员)应当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与疾控科联系,疾控科于2h内向县疾控中心报告。

三、 切实做好医院感染防控

严格落实遵照卫健委印发的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防护中常见医用防护使用范围指引等要求,做好隔离防护、手卫生、病房管理、环境消毒和废物管理等医院感染控制作用,加强院内医务人员个人防护,严防医院感染的发生。

四、 住院管理

1.患者住院需进行血常规、血C-反应蛋白和胸部CT等检查。

2.所有病区严格执行24小时门禁管理,住院患者原则上不允许陪护。因病情需要,每位患者至允许1名固定人员陪护,陪护期间陪护人员原则上不出医院、不更换。

3.陪护人员须符合以下要求:

114日内无外出史、未与境外、北京及风险地区返潢人员接触;

2)健康绿码者(黄码、红码不得陪护);

3)无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

4)无发热、呼吸道等症状;

5)做好个人防护,规范戴口罩,勤洗手并主动配合进行体温筛查及信息登记。如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向医务人员报告。

(6) 陪护人员不允许聚集聊天或到其他病房串访。

4.患者住院期间不允许离开医院,串换病房。

5.医务人员进入住院部需佩戴工作胸卡。

6.住院及陪护人员需认真填写住院患者流行病学调查承诺书。